你的位置:首页 > 财政研究 >
 

我国财政赤字风险研究

日期:2006-03-15 13:41:38  点击:6  作者:  来源:

 4.中央财政赤字风险相对小于地方财政赤字风险,外生性财政赤字风险相对小于内生性财政赤字风险。

  中央财政赤字是指中央财政发生的赤字。包括:(1)中央财政预算赤字。(2)国债支付缺口。(3)中央教育、支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支付缺口;中央政府担保的内外债还本付息支付缺口以及各项隐性或有负债支出。2001年,中央财政赤字为2473亿元。目前法律规定中央财政赤字可通过发行国债弥补。

  地方财政赤字是指我国省市级政府以下的财政赤字。我国财政赤字中,目前只计中央财政赤字,不计地方财政赤字,更不含地方财政赤字中的隐性赤字。但实际上目前各地方政府都自觉不自觉地、明里暗里、直接或间接地借了大量债务,我国地方财政赤字极为普遍。主要体现在地方财政应支未支、应拨未拨、应补未补等方面,如地方债务担保、国企改革支出,对下级财政救助;超越正常权限发生的担保或允诺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部分外债和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债务;地方政府直接干预下形成的国有企业,国有政策性投融资机构债务;地方政策性投融资公司呆坏账损失和投资损失等。按照《预算法》,地方预算必须平衡,不许打赤字和借债,因此,地方财政赤字从法律上无法得到弥补,因而是硬赤字。加之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借债在内的民间隐性债务,大多是以挤占专款、欠账、挂账等方式出现,造成财政赤字事项、金额、责任和负担均不明确,特别是弥补财政赤字的资金来源不明确,使其风险加大。

  外生性财政赤字主要是指由于财政系统外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财政赤字。如自然灾害、政治风险、战争风险等因素。由于我国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在资源配置方面财政需要保持强有力的配置功能,以弥补市场失灵。SARS病毒灾难使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外生变量,为此,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20亿元SARS防治基金,截至2003年6月14日,国家用于防治SARS的专项经费超过50亿元。各级政府还将陆续拿出数百亿资金,加大对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加紧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并对一些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减免税费,这不仅支持了经济持续较高速度的增长,而且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这种增加的赤字不仅没有风险,反而减少了风险,因此,这种财政赤字所形成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而且还有更大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内生性财政赤字主要是指财政系统内部的各种主观原因所造成不确定因素引发的财政赤字。如财政制度不严导致的财政收入泄漏,从而引起的减收,财政管理不力造成的增资,公债发行运用不当引起的不能还本付息,如一些政府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造成财政亏空,或者对积极财政政策的使用不当,形成对财政赤字的过度依赖并使财政赤字规模失控引发不可持续,还有的地方由于“设租”、“寻租”等道德风险原因造成“豆腐渣工程”,不仅造成财政赤字风险,更造成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所以,内生性财政赤字风险的危害大多高于外性财政赤字风险。

  将上述列举的4组财政赤字风险矩阵进行排列组合,还可派生出多种类型的财政赤字风险矩阵。

  对以上各种不同类型的财政赤字组合均可根据上述基本矩阵分析,对各类型的财政赤字风险进行识别和定性描述,并进行风险等级排序,从而有效判断哪一些财政赤字组合的风险是最关键的风险,哪一些财政赤字组合的风险是次要风险,并可依据自身的认知能力和所拥有的信息量事先判定每种类型财政赤字和在不同宏观经济环境下财政赤字效益最终呈现的可能状态,还可以根据经验知识或历史数据比较准确地进行定量评估和预测出以上各种类型财政赤字的收益率(Rn)及其概率(Pn),从而地测算出财政赤字效益的方差[],这样就有利于我们不仅从财政赤字规模上评估财政赤字的风险,而且还可以从财政赤字结构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估财政赤字风险水平,并据此采取相应的风险监控措施,有效地降低和规避财政赤字风险。

  三、规避我国财政赤字风险关键是减少财政赤字的不确定性

  财政赤字风险的根源在于财政赤字未来损益具有不确定性。当前控制财政赤字风险的重点要从财政赤字规模控制转向财政赤字结构控制,使财政赤字决策由不确定性的决策转化为风险决策,以确保财政赤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为此,我们建议:1.财政赤字风险要素透明化。

  财政赤字要素透明化对于规避财政赤字风险具有关键作用。建议在编制现行年度预算之外,单独编制一套反映政府直接负债、或有负债和财政赤字风险的预算,公开反映政府总负债规模,设计精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的完整账户和财务报表,从而使政府能够对各种类型财政赤字进行比较,并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财政赤字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尤其对地方政府或有负债的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和反映。建立财政赤字未来损益和评估分析制度,使财政隐性赤字显性化,间接赤字直接化,软性赤字硬性化,刚性赤字弹性化。同时,可借鉴IMF 和欧盟披露财政风险的规则,建立起我国财政赤字风险披露机制,特别是要对政府的或有负债进行全面披露。通过动态分析和评估,将已经发生的各类赤字风险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呈现出来,从而增加财政赤字风险的透明度。

  2.财政赤字风险责任明确化。

  目前,我国财政赤字利益的“大锅饭”已经打破,但财政赤字风险的责任不明确,风险“大锅饭”依然存在,这是财政赤字风险的最大隐患。对此,必须进行有效的改革突破,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风险责任以及政府和各部门、各部门和企事业、行政单位之间的风险责任,特别是要明确或有隐性赤字的风险责任。

  3.财政赤字风险负担分散化。

  在目前我国财政——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三位一体、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实为一家的体制下,财政赤字风险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风险,难免殃及池鱼,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隔离各自的风险。首先,必须明确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确保财政职能到位。在此基础上,对目前的财政收支进行清理,真正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与政府职能无关的收支,集中力量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健康和扶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优化财政收支效益,割断与政府职能无关的财政收支风险;其次,要允许地方政府适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地方建设债,以解决地方财政职能范围内的财政赤字风险问题;再次,要割断国有企业财务风险与财政风险的内在联系,通过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实行政企分开,并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避免政府包揽过多,从而有效分散财政赤字风险。

  4.财政赤字风险控制前瞻化。

  为了防范风险于未然,要成立各级财政赤字风险监控部门,建立各级财政赤字风险的预警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财政赤字风险的信息披露和评估,科学测定和制定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计划,建立政府负债的偿债机制、评估机制和财政突发事件和应急机制,设置政府债务风险准备金和财政赤字风险基金,专门用于政府或有负债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对财政的冲击。这些基金的来源可参照总预备费的提取办法在中央、地方两级财政中列支,也可将年度内未动用的总预备费和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划拨到基金之中,还可通过下级财政上解的方式集中一部分基金,专门用于发生财政赤字风险和意外事件时使用,各银行、证券等金融风险较大的机构必须建立不良资产风险备付金制度,逐年提留,用以化解不良资产。
参考文献

  [1]侯荣华、王朝纲、张耀辉:《宏观经济效益理论与实证分析》。

  [2]何开发:《中国财政风险》。

  [3]刘尚希、于国安:《地方政府或有负债:隐匿的财政风险》。

  [4]傅志华:《国家财政安全论》。

  [5]刘尚希:《财政风险:一个分析框架》,《经济研究》2003年第5期。